控方证据不衔接 涉使用伪钞女郎无罪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30日讯)五年前涉嫌嫌以2张一百令吉面额伪钞购物,女郎今日在古晋地方法庭获得无罪释放。
负责聆审的地方法庭法官达洋在控方结案裁决时,以证据不能衔接在一起,无法构成被告涉嫌以假钞购物,因此谕令她无需出庭抗辩,无罪释放。
法官是基于呈堂的伪钞是由保安员交给警员,保安员却没有被传召出庭供证;此外负责逮捕女被告的警员,在庭上也无法认出被告,而是在查案官“指点”下辨认女被告。
28岁女被告西拉阿纳汀闻判后开心不已,快步离开法庭。
他共面对两项控状,指她在2014年10月10日晚上7时及7时30分,在石角路某超市商店,分别使用两张面值100令吉的伪钞付款,抵触刑事法典489b条文(以伪造或赝制货币或银行票据当真钞使用)。此条文的最高刑罚是坐牢20年,可另加罚款。
第2项控状基于找不到原告,在较早时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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