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地坠落身亡 建筑公司被罚款8万

(古晋26日讯)古晋民达华河景园某建筑工地,一名印尼籍员工去年坠落身亡,建筑公司的负责人今日被职业安全及卫生局控上地方法庭。

该负责任人面对两项控状皆俯首认罪,共被判处罚款8万令吉或坐牢12个月取代。

首项控状是指他在2018年12月28日中午12时15分,在该建筑高楼工地,没有在电梯处设下围栏警示,抵触1967年工厂及机械法令第10(e)条文。

另一项控状是没在工地装置安全设备,导致该名印尼籍员工坠楼身亡,抵触1994年职业安全及卫生法令第15(2)(b)条文。

该公司的辩护律师杰罗表示,案发后,公司给死者家属体恤金,也负责将遗体送返家乡,要求法庭轻判。

法官达洋在下判时表示,失去宝贵的性命是无法弥补了,根据控方所提呈的数据显示,此类的案件也日益增加,因此,法庭必须做出严厉的惩罚,让相关人士提高警惕。

据悉,该印尼建筑工人是在工地第11层楼作业时,失手抓不住钢架,从高空坠下至2楼阳台,重伤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