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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夜游海滩遭7狼轮奸  

(古晋12日讯)未满16岁少女,夜间在沙滩闲逛,遭7名陌生青少年强掳轮奸。这7名青少年今天被带上古晋地方法庭过堂。他们年龄年龄介于15岁至29岁,其中两人是兄弟关系。

此案是今年7月7日晚上9时,发生在伦乐附近某海滩。他们将在刑事法典第375B集体轮奸的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惩罚是坐牢不少于10年但不超过30年。

这批被告在律师哈妮的要求下,地方法庭法官查生允许他们各以1万令吉人事,当中2000令吉为现金保外,案件定10月15日再过堂。

法庭也谕令这批被告,在保外期间不准以任何方式和受害人联系,以及每个月必须向最邻近的警察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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