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性侵13岁女同学17岁少年俯首认罪 11 09, 2019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11日讯)17岁少年承认在厕所性侵14岁少女,法庭谕令福利局调查少年家庭背景,择定10月10日下判。 据悉,少年犯和受害少女就读同一所中学,两人只见面三次,少年便带着少女到附近商场的男厕所进行肌肤之亲。 案情显示,在步行前往男厕,途径楼梯处,少年已按耐不住,伸出咸猪手抚摸少女的胸部和私处。 少年因此抵触了2项罪行,包括刑事法典第376(1)的诱奸条文以及2017年肢体性侵法令第14(a)条文。 更多相关: « 身携冰毒被捕 男子再延扣7天 砸洗衣机玻璃偷钱 惯犯被判坐牢38个月1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