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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收黑万罪成 判处坐牢2年罚款2.1万  

(古晋6日讯)青年收黑万罪名成立,被判处坐牢2年和罚款2万1000令吉。

33岁的被告是在2018年11月3日傍晚5时45分,在石角德莎威拉花园店屋收黑万,而遭警方逮捕。

他是在1953年公共赌场法令第4A(a)条文下被控,此条文的惩罚是罚款至少2万令吉但不超过20万令吉,坐牢最高可达5年。

推事也谕令警方在现场取获的1298令吉现款充公为政府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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