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先知判处坐牢10年 阿里斯特命运904定夺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9日讯)在社交媒体留言侮辱伊斯兰教和先治而被判坐牢10年及罚款5万令吉的比达友青年是否能减刑,古晋高庭将于9月4日作出判决。
法官阿查哈里今天就被告阿里斯特所提出的刑事检讨,聆听了双方的陈词后,作出这项决定。
22岁的阿里斯特通过其辩护律师法兰西斯律师在陈词时表示,根据审讯记录,被告在求情时说,今年21岁,要还罚款,然后回家;如果法官有留意被告的求情,就知道被告当时根本不了解通翻员的解释。
被告的精神报告显示,他并没有达到很理解语文的程度。
此外,当法官做出判决时,并没有提到“接受被告之认罪”的字样,也就是说,法官没有接受被告的认罪,为何做出判决?
阿里斯特是被控在今年2月9日晚上7时11分、10日凌晨0时56分、14日凌晨1时28分、24日晚上10时以及10时05分,使用“AYEA YEA”面子书账号发文,侮辱伊斯兰和先知穆罕默德,抵触刑事法典298A条文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在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少2年及最多5年。至于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则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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