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经理 再控12失信罪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7日讯)在本周一,被指在1年内14度涉嫌失信公司4万9664.79令吉的公司业务经理,今日在此间三个地方法庭面对另外12项控状。
总共面对26项控状,所涉及的金额为6万9941.33令吉的被告是来自哥打三马拉汉的42岁蔡某,他由刘学义以及刘世芳律师联合辩护。
他今日所面对的12项控状是指他在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11月10日,在旺阿威路的有关公司,12度涉嫌失信总额2万276.54令吉。
至于他在本周一所面对的14项控状,是指他在2017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2日,在同样地点,作为该公司的业务管理经理,总共14度涉嫌失信,所涉及的款额为4万9664.79令吉。
法官在被告所面对的控状中,就每项控状中允许他各以2000令吉人事保外,都在2019年9月5日出庭进行案件管理。
就被告所面对的上述26项控状中,都是被指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08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坐牢不少于1年但不超过10年及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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