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案惯犯 这回蹲牢三年

欺骗案累累的被告模仿名人面对镜头的手势。 欺骗案累累的被告模仿名人面对镜头的手势。

(古晋6日讯)1名有无数起欺骗案案底已被判处坐牢9年以及鞭笞的惯犯,这回连70岁老翁都不放过,而被判处坐牢3年。

这名46岁的被告为林兴华(译音),来自林梦。

他今日是被指在2008年11月7日上午10时,在此间砂伊斯兰福利大厦的银行,欺骗一名70岁的巫籍老翁9500令吉,他也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而此项条文的惩罚是坐牢不少于1年但不超过10年及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案情显示,被告向老翁声称要租用他的餐饮服务,但前提是必须先付给他9500令吉,老翁深信不疑,双手把9500令吉交给被告。

老翁事后发现被骗,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