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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室攻击警员 男子被判坐牢一年  

(古晋31日讯)在警局扣留室,以门框木砸伤警察头部,青年罪成,被判处坐牢12个月。

38岁的被告张某,他法庭上求情时表示,他是因为偷电单车的叔叔逃回印尼,导致他“吃死猫”而情绪低落,手腕被上铐十分疼痛,向警员要止痛药也被拒,因此在愤怒之下才会失去理智。

他也本身的行为感到抱歉,要求法官轻判。

他是被控在2019年5月29日下午1时35分,在伦乐警察局扣留室,以门框木攻击送食物给他的40岁警员山苏里,导致后者头部受伤而入院。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下被控,此条文的最高刑罚是坐牢最高20年、并可另加罚款或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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