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爱鸰:修改和平集会法 希盟遵从法治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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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巫6日讯)民主行动党武吉阿瑟区州议员郑爱鸰形容国会通过《2019年和平集会修正法案》,表明马来西亚在希望联盟政府执政下更加民主。她形容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也证明希望联盟兑现诺言,致力于法治,并确保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
郑爱鸰发表文告指出,虽然联邦宪法保障基本人权,包括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但这些权力并非绝对的。许多人受到限制,因为前朝制定了严格的规则以确保自由只能以某种方式进行。她举例,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人民不允许举行街头示威活动。随着修正法案的通过和在宪报上颁布后,“街头示威”这字眼将被删除,和平集会的权限不仅限于静止抗议,它还包括游行和其他形式的和平示威。
郑爱鸰表示,该法案也修改过去使这些罪行成为刑事罪行的条文而限制人民代议士参与这些抗议或集会的自由。这是因为如果被判有罪并被罚款2千令吉或以上,这些当选人民代议士将被取消议员资格或不被允许在选举中提名竞选。这些都曾在第十四届大选期间发生,当时由于蔡添强在2018年3月的煽动案件中被法庭宣判罚款2000令吉,因此蔡添强被取消在选举中提名竞选的资格。
修正后的法案,这些罪行在主控官书面批准下,警方可向任何抵触法令者开出罚单,不需要把案件带到法庭审理。这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证明希盟政府放宽了对行使个人权力的限制,并尊重在野党通过街头示威和抗议所表达出来的权力,尽管如此集会必须以和平方式,并没有武器,不会危及安全和公共秩序地情况下进行。
她称,尽管如此,仍有许多工作需要跟进,包括修改或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2012年安全犯罪(特别措施)法、1959年预防犯罪法和2015年防止恐怖主义法”。
郑爱鸰希望希盟政府确保其治理始终遵守法治,促进我国的社会稳定和法令的确定性,因为国家的最主要前提是尊重法治和促进经济及人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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