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马币还新币为饵 老妪被骗35.7万

(古晋13日讯)以借马币35万7845令吉,还40万新币为饵,65岁老妪信以为真,最终分文都没收到,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女被告为丽雅娜黄宾蒂阿都拉,由于她无法符合担保资格,而被扣押在中央监狱候审。

与此同时,推事将此案安排在今年8月5日开审。

她是在2018年1月间,在此间新邦地甲附近的一间超市,向65岁的老妪借马币35万7845令吉,作为支付在新加坡产业交易的律师费。

同时,女被告也保证在2019年1月18日归还40万新币。但原告在没有收到分文的情况下向警方报案,并要求警方介入调查。

而落网的女被告也因此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下被提控,而此项条文的惩罚是坐牢不少于1年但不超过10年及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但,在我国法律,女性赦免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