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他人存款至自己户头 男子坐牢挨鞭
- 登载于 砂拉越
(诗巫26日讯)一名华裔青年男子在银行存提款机将他人银行户口里5000令吉转汇到自己银行户口里,今天在法庭面控时认罪,被判15个月牢狱之灾兼打3鞭。
被告是年36岁吴姓男子,控状指他在2019年2月5日早上9时在诗巫中央街一间银行不诚实将5000令吉转账到自己银行户口里,抵触刑事法令403条文(不诚实地盗用财物)。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6个月至5年兼鞭笞。
受害事主是年45岁的孟加拉籍道路承包商,于2019年2月5日早上9时到市区一间银行的存/提款机分2次各1500令吉提款3000令吉,当他再提款600令吉,等待机器吐出钞票时候,一名男子突然站在身旁叫他暂停使用机器,在事主的提款卡仍在卡槽内的情况下,男子操作该机器进行交易,完成后离开。
事主在该男子离开后立刻检查自己的银行户口,发现少了5000令吉,于是据情报警。
警方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发现有关钱款是汇到一名男子(被告)的银行口里,而且调阅监视器录影画面,发现男子在案发时间点就在现场,于是将男子逮捕。
Last modified onWednesday, 27 March 2019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