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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峰年质问叶耀星:转让23英亩哥打圣淘沙警局土地 人民能获多少实际利益?

砂民主行动党实旦宾区国会议员张健仁特别助理江峰年。 砂民主行动党实旦宾区国会议员张健仁特别助理江峰年。

(古晋2日讯)砂民主行动党实旦宾区国会议员张健仁特别助理江峰年质问人联党哥打圣淘沙支部主席叶耀星,砂政府将原本约23英亩的哥打圣淘沙警局土地批准转让予私人发展商,究竟能为人民带来多少实际利益?

江峰年指出,叶耀星声称发展商将承担新警局建设费用,并在竣工后将警局及相关土地无偿移交政府,却始终没有交代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新警局究竟占地多少?原有23英亩土地中,有多少将保留作为警局用途,又有多少最终归发展商开发?

"叶耀星不妨向人民清楚交代,新警局究竟需要多少土地?是数十点地、一两英亩,还是更大的面积?若发展商取得20多英亩土地,却只需兴建一座占地相对有限的警局,这样的交易究竟是谁受益更多?"

他强调,行动党从不反对兴建现代化警局,但兴建新警局是一回事,砂政府是否以合理代价交出大片公共土地,则是另一回事。

江峰年指出,叶耀星虽然强调发展商已缴付土地地价,却没有说明原有23英亩土地的市场估值、实际缴付的地价、发展商如何获选、新警局的建筑成本,以及政府最终能够取回多少土地与资产。

"缴付土地地价,不代表政府获得合理回报;符合行政程序,也不代表交易必然符合公共利益。"

他也反驳叶耀星所谓"不必动用纳税人的钱"的论调,强调公共土地本身就是人民的宝贵资产,绝非没有成本的免费资源。

"难道只要发展商承诺兴建一座警局,政府就可以不必交代其余土地的价值与去向?人民失去的土地,难道就不算成本?"

针对叶耀星将责任推向联邦政府,江峰年指出,警务设施虽属联邦管辖,但土地批准及转让属于砂政府权限,不能以联邦政府应承担警局建设责任为由,回避砂政府必须交代的土地交易问题。

江峰年促请叶耀星及砂政府公开完整发展协议、土地估值、实际地价收入、新警局占地面积及建设成本,让人民自行判断整宗交易是否公平合理。

"人民要的不是一套漂亮的公私营合作说辞,而是一笔清清楚楚的账。若这真是一宗对人民有利的交易,叶耀星何不把所有数字摊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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