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触犯法令而在法庭被判罪成吊销执照 失去领取援助金条件

(马六甲26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说,如果德士司机、出租司机或校车司机,因触犯交通法令或涉及交通事故,并在法庭已被判罪成,驾驶执照被吊销或暂停,便无法享有政府发放给司机的援助金。

他说,没有有效驾驶执照者,确实不能获得这项援助,因为申请援助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

“援助金只发放给拥有执照的司机,如果相关司机触犯法令而在法庭被判罪成,驾照被吊销,便没有领取援助金的条件。”

2026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333法令)(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已于今年10月16日正式生效。此修订加重涉及非法活动者的罚款及监禁刑罚,包括涉及非法充当”眼线”(Tonto)等活动的人士。

“此修正加强对涉及非法改装车辆、充当眼线等违法活动者的执法力度,并提高相关罪行的罚款及监禁刑罚。”

他透露,另有一项涉及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并造成交通事故的司机,向受害者家属支付赔偿的修正案,预计明年提呈国会审议。

此外,他说,司机除了到仪式现场领取兑换券,并在较后到银行兑现外,其他无法出席的司机,政府将通过电子资金转帐或直接汇款至他们的银行户头。

“这项援助不受地区限制,只要司机持有有效的驾照,并经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核实资料后即可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