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拉拜伊:独中统考文凭入砂政府属下四所大学 需修读并通过马来文科目方可获颁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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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14日讯)砂政府属下四所私立高等教育机构规定,所有学生必须修读并通过马来文科目,方可获颁学士学位,独中统考文凭(UEC)持有者也不例外。
砂教育、创新及才能发展部副部长拿督安华拉拜伊指出,这是根据《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第555法令)第41条文规定。
独中统考文凭持有者申请进入上述四所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时,不一定需要在大马教育文凭考试(SPM)的马来文科目中考取及格或取得优等(Credit),惟仍须符合现行入学规定。
安华拉拜今日在砂议会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针对回应峇都林当区议员施志豪提问时,做出上述强调。
换言之,尽管马来文成绩并非入学条件,并不意味着学生可以豁免修读马来文。
他说,未在SPM马来文科目中取得优等的学生,仍须在就读期间修读并通过《国家语言A》(Bahasa Kebangsaan A,MPU 3212)科目,才能满足相关要求,并具备获颁学士学位资格。
“马来文始终是必修科目。不同之处在于,部分学生须在大学就读期间及毕业前满足马来文要求,而非将相关要求作为入学门槛。”
他进一步解释,独中统考文凭持有者即使未在SPM马来文科目中取得优等,也不一定会因此失去进入砂政府属下四所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资格。
不过,他重申,相关学生仍修读期间完成规定的马来文课程并通过考核,方可获颁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