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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14岁亲生女儿 狼父蹲牢20年鞭16下

(古晋26日讯)一名35岁男子因强奸及对14岁亲生女儿进行身体性侵,今日在古晋地庭认罪后,被判坐牢20年及鞭笞16下。

被告面对两项控罪,首项控状是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6B(1)条文,并与《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6(1)条文同读;第二项控罪则援引《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并与第16(1)条文同读。

就首项控状,法官慕斯里判处被告首项控状坐牢18年及鞭笞6下,另加监禁2年及鞭笞2下;第二项控罪则判处相同刑罚。两项刑罚因罪案于同一时间及地点发生,因此下令同期执行,刑期从今日定罪日起算。

法庭同时下令被告在服刑期间接受复原辅导,并在刑满后接受警方监督两年。

两项控罪刑罚同期执行

根据控状,被告于8月12日晚上约11时,在斯里阿曼省实文然一处住家客厅内,对女儿干下有关罪行。

事发后,受害者致电母亲告知情况,随后与母亲前往斯里阿曼警察局报案,警方于8月16日逮捕被告。

被告出庭时为自辩,案件由奴尔穆尼拉警长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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