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Print this page

挪用公司9800令吉 油站女收银员蹲牢15个月

(古晋27日讯)一名油站女收银员因挪用公司9800令吉营业款,今日在地庭俯首认罪,被判处坐牢15个月。

现年24岁的女被告哈尼斯希拉曼迪,她在闻判后立刻入狱服刑。

她是被指在2025年12月8日,在古晋西连路12哩一间油站任职收银员期间,受托处理公司销售款项,却未将其中9800令吉存入公司账户,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刑事失信罪)

案情显示,当天被告值班时段(上午6时至下午2时)的实际收入为1万7261令吉60仙,但公司经理发现仅有7341令吉60仙被存入现金存款机,短缺达9800令吉。

经理随后查阅闭路电视画面,发现被告曾从收银柜取走现金,并在上午10时至中午12时30分期间进行银行存款交易。警方接获投报后,于2026年1月22日将被告逮捕。

调查显示,被告口头承认取走有关款项,并用于偿还线上贷款,且未归还任何款额。多名油站员工也证实其可疑行为,闭路电视画面更清楚记录犯案过程。

此案由副检察司阿德里安娜玛莎拉主控,被告没有律师代表。

车藏武士刀男子认罪蹲牢6年

与此同时,一名男子因在车内藏有受管制武器武士刀,今日在地庭认罪后,被判处坐牢6年。

32岁的被告唐希罗斯菲利普,他是在审讯过程中改口认罪。法官诺希山莫哈末查法尔作出上述判决。同时也谕令,被告的监禁期是从2025年2月14日生效。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2025年2月14日凌晨1时30分,在敦朱加路一带执行巡逻时,截查被告所驾驶的车辆,并在驾驶座旁发现一把藏匿的武士刀,他也因此抵触了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7(1)条文。

就这项条文,一旦罪名成立的犯者,将可被判处坐牢最少5年至10年之监禁。

被告求情时表示需抚养家人,希望法庭从轻发落,但控方强调案件涉及公共安全,性质严重,要求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

Last modified onMonday, 27 April 2026 22:57
Copyright.1997-2026 International Times Sdn Bhd. Kuching,Sarawak,Malaysia. Tel:(60-82)48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