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打击非法烟与电子烟走私面对威胁 阿邦扎玛里:局势仍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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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25日讯)砂拉越关税局在打击非法香烟与电子烟走私行动中,执法人员不仅要面对复杂的走私网络,更曾遭遇死亡威胁及家人被恐吓的风险。尽管如此,当局强调,相关问题目前仍处于可控范围内,执法行动将持续推进。
砂关税局副局长阿邦扎玛里指出,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曾遭犯罪团伙以人数施压,甚至上门质问,个别人员亦接获针对自身及家属的威胁,包括妻儿安全受到波及,但这并未动摇执法决心。
他今日出席DayakDaily主办的“砂拉越非法贸易:驱动因素、风险与禁令代价”讲座会时说,非法烟品及电子烟走私涉及完整供应链,从上游货源输入、中游物流分销到下游零售市场,均需针对性执法。
在上游方面,他表示,走私货品多来自海外,关税局已与邻国执法单位合作,展开联合行动并加强沿海与海域巡查。不过,部分涉案船只会关闭应答器以规避侦测,增加执法难度。
中游则集中在物流环节,包括运输、仓储与分销,当局曾联同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及水警展开行动,加强边境与海域管控;至于下游零售层面,执法人员也持续检查商店及销售点,遏止未缴税产品流入市场。
阿邦扎玛里指出,非法贸易并非砂拉越独有,而是全球现象,背后涉及价格差距、市场需求、边境漏洞及有组织犯罪等因素。
他说,合法香烟因涉及关税、销售税及国产税,价格较高,形成非法产品的生存空间。
针对电子烟,他解释,目前法律并未对“电子烟”作出独立定义,而是依据相关税务与禁令条文处理。电子烟器具征收10%销售税,烟液则征收10%销售税及每毫升40仙国产税。
他指出,非法电子烟产品往往通过小包裹、空运或错误申报方式混入市场,加上社交媒体平台如脸书、Instagram及Telegram成为交易渠道,一些实体店也混合销售合法与非法产品,增加执法难度。
在法律层面,他表示,关税局主要依据1967年关税法令及1976年国产税法令执法。根据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条文,任何涉及储存、运输或销售未缴税或违禁品者,皆可被提控,罚款最高可达货品价值的20倍,并可判处最高5年监禁。
谈及执法挑战,他指出,砂拉越地广人稀,边境线漫长且部分地区偏远,走私集团常利用“老鼠路”及无人看守的出入口进行活动,同时也借助沿海及内陆路线运输非法货品。
“这不是借口,执法单位仍会在有限资源下持续加强行动,确保局势不恶化。”
此外,他也透露,目前砂拉越并无电子烟制造厂,市面上合法产品主要从马来半岛输入,并已在当地缴付相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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