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母亲承认拥未注册美容注射产品 遭罚款8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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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23日讯)一名单亲母亲因拥有未向卫生部注册的美容注射产品,今日在地庭俯首认罪,被判处罚款8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取代。
女被告42岁,她是在地庭法官诺希山面前认罪。
控状是指她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位于拿督慕斯达法路的一家美容诊所内,拥有未向卫生部注册的美容注射产品,因此抵触了1984年药品及化妆品管制条例第7(1)(a)条文,并在同样条例第30(1)条文及1952年药品销售法令第12(1)条文下接受惩罚。
根据案情,被告被发现持有三种未注册产品,分别为DHNP维他命C注射液(Ascorbic Acid 10g/0ml)、Luthione注射液1200mg(还原型谷胱甘肽1200mg)及Cindella静脉注射液(Thioctic Acid 25mg/5ml)。
根据相关法令,初犯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5000令吉或坐牢最长可达3年、或两者兼施;若属重犯,则可被罚款最高可达5万令吉。
案情透露,被告在庭上通过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深感后悔,并承诺不再重犯。同时,她也是独力抚养两名年幼孩子的单亲妈妈,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因此要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庭在考量各项因素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