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认罪破坏电缆共罚1万令吉

(古晋20日讯)两名男子今日在此间推事庭认罪破坏电缆,因此,在破坏电缆的罪名下,各被判处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便坐牢7个月取代。

案中的2名被告分别为44岁的巴克里和28岁的默哈末苏菲安,他们两人是在今年3间,在闽都路旁从人孔井中拉出电缆,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31A条文(破坏电缆或电信设备)下被控。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的犯者,将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这两名被告也连同另外两名共犯,即为22岁的赛益阿尔沙德及一名19岁少女,被控于2026年3月7日下午2时50分,也是在同样地点犯下上述罪行。

据案情显示,两名警员发现一辆货车正在闽都路的人孔井内拉出电缆,随即指示车内两人下车。与此同时,警方还发现现场有一辆电单车,由另外两人骑乘,但他们成功逃脱。

警方随后展开搜查,在货车后方发现一把铁锯、一把锤子以及一捆已绑好的电缆。此外,警方也在人孔井盖上发现一根羊蹄铁棍和一把螺丝起子。

警方当场逮捕了赛益阿尔沙德及19岁少女,并扣押了上述物品。而巴克里和默哈末苏菲安则于2026年3月12日被捕。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四名被告破坏电缆的目的正是为了偷窃电缆。巴克里和莫哈末苏菲安也在口供中承认了上述行为。

另两人不认罪保外

在同个法庭上,赛益阿尔沙德和19岁少女在相同条文下被控时,均表示不认罪。法庭允许两人各由1位本地人,以1000令吉人事保外候审,并定于2026年5月19日进行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