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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砸伤妻子后脑 五旬男子认罪蹲牢12个月

(古晋13日讯)一名50岁男子因以手机击伤妻子后脑,今日在推事庭认罪,被判处坐牢12个月。

推事努莎希卡是在被告巴里吉特俯首认罪后,作出上述裁决。

为自辩的被告承认一项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下,并与第326A条文同读的伤人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是于本月8日凌晨1时15分,在位于古晋三马拉汉新市镇、苏丹登雅路一间住家内,与同为50岁的妻子发生争执时,挥动手机击向对方,导致其后脑受伤。

案情显示,受害者事后向警方报案,指自己遭丈夫以手机殴打,造成后脑出现伤口。警方于同一天中午12时45分将被告逮捕归案。

调查揭露,事发前被告因质疑妻子未尽妻责而挑起争吵,情绪失控下以手机击中妻子左后脑,整个过程亦被受害者的孩子目睹。

在庭上,副检控官蔡凯盛指出,根据受害者及其孩子的证词,被告在饮酒后经常对妻子施暴,且鉴于双方的夫妻关系,案件符合在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下判处监禁的条件。

他也引述警方数据指出,2025年上半年全国共记录约3,768宗家庭暴力案件,强调家庭暴力问题不容忽视,并向法庭请求对被告判处更严厉的刑罚。

推事聆听了副检控官的陈词,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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