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吸烟违规与未张贴禁烟告示 3人被罚款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8日讯)因违反禁烟规定,3名男女今日在古晋推事庭分别被判罚款。
其中,一名45岁男子因于2024年6月在一家饮食场所吸烟,被控抵触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11(a)(d)条文,并与第11(3)条文同读。被告原本不认罪,但今日在推事努莎希卡面前聆听控状后改为认罪,被判处罚款2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便坐牢5个月取代。
在有关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款1万令吉。
与此同时,一名22岁男子因于去年6月在古晋国际机场吸烟,而抵触法令852第16(2)条文,他在认罪后被判处罚款800令吉或坐牢1个月取代。这项条文的惩罚为最高罚款为5000令吉。
至于在另一所推事庭,由推事梅森也判处一名62岁女子因未在其饮食业场所张贴最新禁烟告示,因而抵触法令852第18(1)(a)条文并与第18(2)条文同读。
她在认罪后被判处罚款500令吉或坐牢5天取代。有关条文同样规定,最高可罚款5000令吉。
案情指出,3名被告在被取缔后,皆曾接获通知,并获给予两个月期限前往任何卫生局办公室办理罚单和缴付罚款,惟因未遵守有关程序,案件最终被提控上庭。
所有案件皆由古晋省卫生局执法与法律单位检控官默哈末费罗斯依布拉欣主控,并向法庭申请具阻吓性的刑罚,以警惕公众遵守为公共健康与安全而制定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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