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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银行女职员再被控4项诈骗罪 涉案总额达50万令吉

(古晋8日讯)日前在古晋法庭被控6项涉嫌咋编控状的一名31岁的银行女职员,今日在哥打三马拉汉地庭,面对另外4项诈骗指控,涉案总额达50万令吉。

被告是在莎菲扎法官面前,对所面对的4项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一否认有罪,法官也允许被告在每项控状中,由2位担保人,以2万5000令吉人事保外,以便在下个月11日出庭了解案件的进展。法官也谕令女被告交出护照让法庭保管,而且每个月必须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根据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1至10年监禁、鞭刑,并可另加罚款。但在我国法律,女性赦免鞭笞。

据控状指出,被告于2025年8月至9月期间,谎称拥有不存在的银行投资计划,诱骗4名受害者分别交付5万令吉、5万令吉、20万令吉及20万令吉。

此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法兹里主控,被告则由瑟米拉律师辩护。

据悉,截至目前,女被告已在古晋及哥打三马拉汉共面对11项同类诈骗指控。

据了解,本周二,被告与同事曾被联合提控,涉嫌诈骗4人共70万令吉;此外,被告也另面对两项个人控状,分别于2024年11月及12月,涉嫌诈骗一名56岁女子10万令吉及一名44岁女子2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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