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生恐吓女同学“捅300刀并找人强奸” 砂法庭判处守行2年

(古晋8日讯)一名13岁男生因去年威胁要捅一名女同学300刀并找人强奸她,今日在此间推事庭被判签保守行,为期两年。

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梅森也同时批准少年被告由父母或监护人,以500令吉人事担保的方式获保释,并谕令被告须每两个月向古晋福利局报到一次。

此外,被告也被命令在两年内,必须参加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3(1)(a)条文指定的中心所组织的互动式辅导工作坊。

这名少年此前已承认一项援引刑事法典第第506条(刑事恐吓)被提控。就此项法典,一旦罪成,该罪名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控状,该男生被指于2025年10月21日下午2时40分,在巴达旺一所学校内,以意图导致他人重伤的方式对受害者进行刑事恐吓,即威胁要捅她300刀并找人强奸她。

案情显示,被告与一名朋友,也是受害者同班同学)在受害者学习时不断骚扰她,导致她感到不适和情绪困扰。受害者因无法再忍受其过度行为,遂向警方报案以供学校纪律参考。

调查发现,被告在发出威胁时,引用了此前发生在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的一起致命校园刺伤事件。他的言论导致受害者感到恐惧、哭泣并经历创伤,以致害怕上学。数名受害者和两名被告的同学均目击了此事。

此案由副检察司穆罕默德艾迪尔阿克马沙里丹主控,少年被告没有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