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抢金链 23岁男子不认罪获准保释

被告(右二)在庭外一摄。 被告(右二)在庭外一摄。

(古晋23日讯)一名23岁本地男子,被控于上周五,在古晋味源港某霸级市场停车场涉嫌抢夺女子金项链,今日在古晋推事庭面对抢劫控状时否认有罪,案件定于明年1月27日再度过堂。

由奥斯曼依布拉欣律师辩护的被告为伊尔汉,他是被控于2025年12月18日下午5时13分,在上述地点,涉嫌抢劫一名女子的一条金项链,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92抢劫条文。

根据控状,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或鞭笞。

由于他不认罪,而获准由两位本地人以6000令吉现金保释,每个月首个工作日到最靠近居所的甘榜吉打警察局报到,至于案件结束为止。

据悉,案发当天,女事主在案发地点的地下停车场将物品放入车内时,突遭一名陌生男子靠近并抢走其颈项上的金项链,嫌犯随后迅速逃离现场。所幸事主未在事件中受伤。

警方接获报案后,于12月19日凌晨2时15分,由巴达旺警区刑事调查组展开行动,在石角甘榜山东一间住家展开突击,并成功逮捕一名男性嫌犯。警方指出,嫌犯在被捕时一度表现激烈,试图反抗,但最终被制伏。

警方也在现场起获多项相信与案件有关和使用的物品,其中包括事主报失的已断裂的金色项链、黑色帽子、黑色外套、黑色长裤和一辆黑色国产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