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立中学办防霸凌专题讲座《校园霸凌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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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28日讯)石角民立中学周四举办防霸凌专题讲座《校园霸凌不容忽视》,由学校警方联络官刘星采与Nyaum Anak Ringkai主讲,旨在提升学生对霸凌行为的认识、法律后果以及自我保护能力。
讲座中,两位警官从真实校园情境出发,系统阐述霸凌的定义、行为特征与隐蔽性,并进一步解释其对受害者造成的心理创伤、人际影响以及长期负面后果。他们强调,霸凌并不局限于肢体伤害,语言攻击、排挤孤立、散布不实信息,以及网络中的辱骂与威胁同样属于严重的霸凌行为。警官指出,随着科技普及,网络霸凌已成为案件上升最快的校园问题之一,若延误处理,可能导致不可逆的伤害。
警方在现场特别说明,随着马来西亚《刑事法典(修正案)第2号》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正式生效,网络霸凌若导致受害者企图自杀或死亡,可根据刑事法典第 507D(2) 条文处理(俗称"Esha 条款"),属于严重刑事罪行,提醒学生切勿以为"线上玩笑"便可逃避法律责任。
警官也分享多宗曾在全国校园发生的真实案例,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霸凌的严重性。他们指出,许多霸凌事件表面看来是"同学之间的玩笑",但一旦涉及威胁、人身伤害或侮辱性内容,即有可能触犯刑事法令,因此必须严肃对待。
讲座的重要部分之一是警方重申,根据教育部最新政策指示,凡涉及校园霸凌及任何可能触犯刑事法令的事件,学校必须立即交由警方介入调查。警方拥有依法直接处理的权限,无需等待其他行政程序。 警官呼吁学生提高警觉,不参与霸凌、不鼓励旁观,也不要因害怕而选择沉默,并强调:"沉默也是伤害的一部分。"
石角民立中学校长赖淑珍表示,学校始终将校园安全与学生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她指出,随着社会环境与科技使用的变化,校园安全议题更加复杂,学生更需要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她感谢警方长期以来对学校安全教育的支持,并强调校方将持续与社区单位合作,共同维护一个安全、友善与互相尊重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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