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角民立中学办“儿童保护法律讲座”

全体出席者大合照。 全体出席者大合照。

(古晋25日讯)石角民立中学今日于拿督李志明大礼堂举办“儿童保护法律讲座”,并邀请两位执业律师黄廉欢与黄笃荣主讲,为全校师生及到场家长系统讲解《2001年儿童法令》、《2017年儿童性侵罪法令》与《刑事法典》的有关条文,以及校园相关的法定责任。

讲座旨在加强校园社区对儿童保护法律的认识,提升危机辨识、预防与应对能力,为建设更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也让学生们了解自身的法律权益,进而更有效的保护自己。

黄廉欢律师指出,学生每天在校的时间较长,学校实际上已成为他们的“第二个家”。因此,教育机构在保护18岁以下儿童方面肩负着极为重要的责任。他从法律条文出发,深入浅出地说明学校在法定责任(Duty of Care)方面必须履行的监督、即时制止与如实记录等职责。

黄笃荣律师进一步强调,若涉及虐待、忽视、性侵等法定事件,学校依法负有向相关单位进行强制汇报的责任。两位律师也详细阐述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并重申无论性别,所有儿童在法律下皆享有平等的保护与尊重。

讲座过程中,两位律师结合多宗真实案例,使师生更清晰理解应对风险情境的方法及潜在法律后果。鉴于法律严禁公开受保护群体的身份信息,他们在案例分享中谨慎处理,不披露任何可识别当事人的细节。

在提问环节中,学生反应热烈,就校园行为界线、网络使用、同学冲突等贴近生活的议题提出问题。律师以清晰且贴近青少年的方式逐一解答,使学生对如何保护自己、尊重他人及遵守法律有更具体的掌握,现场气氛开放且富有启发性。

校长赖淑珍在总结致辞中感谢两位律师带来内容扎实且高度实务化的分享,并提醒学生正确理解举报机制的重要性。她强调,举报通道是保护儿童的重要工具,但不应被滥用,以免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她同时劝勉学生不要心存侥幸,无论是犯错或触法,都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她鼓励学生在面对困惑、压力或潜在风险时,应积极寻求老师及训辅处的协助。

此次讲座不仅提升师生与家长的法律素养,也强化学校在儿童保护方面的制度意识。未来,校方将持续推动相关教育与培训,并与家庭及社会携手,为每一位学生营造更安全、健康且充满关爱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