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再犯吸毒案 被判监5年2个月及鞭笞1下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1日讯)一名有多项吸毒前科的男子,今日在古晋地庭承认再次滥用毒品,被判处坐牢5年2个月以及鞭笞一次.
法官艾丽丝也谕令,被告在服刑后,必须接受为期2年的警方监视。
案中的被告为30岁的默哈末纳吉布赛尼,为一名自雇人士,他今日是被指在2025年2月19日下午2时45分,在古晋警区毒品罪案调查组的办公室,进行尿液检验时不过关,起尿液里含有安非他命和冰毒成分。此外,他亦曾于2023年10月及12月两度因相同罪行被定罪。
因此,他今早是在第三度犯罪的情况下,被指违反了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援引相同法令第39C(1)(b)条文判刑。该条文规定,一旦罪成,将面临不少于5年及不超过7年监禁,以及不超过3次鞭笞。
被告在要求轻判时希望新刑期能与目前服刑的一年刑期同步执行。
但,检控关艾曼则表示,被告有累犯记录,应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