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不符 男子涉嫌贩运逾7公斤冰毒 高庭宣判无罪释放

因重量而脱过法律制裁的男子(左)和辩护律师陈文达(右一)以及奥斯曼依布拉欣交谈时影。 因重量而脱过法律制裁的男子(左)和辩护律师陈文达(右一)以及奥斯曼依布拉欣交谈时影。

(古晋14日讯)因重量不符,涉嫌在古晋国际机场贩运逾7公斤冰毒的男子,今日在此间高庭获得无罪释放。

这起案件由砂高庭法官沈伦纳德承审,控方在这起案件中,先后传召了9位证人出庭供证。

他在裁决时指出,控方在结案时未能证明被告有表面罪名,因此被告无需出庭自辩,获当庭释放。

由陈文达以及奥斯曼依布拉欣联合辩护的被告为41岁的马斯唐纳德詹姆士吉米,根据控状,被告于2023年5月20日晚上11时35分,在古晋国际机场国际抵境大厅前的路旁,涉嫌贩运重达7345.7克的冰毒,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死则须鞭笞不少于15下。

不过,法官在判决时指出,控方关键证据存疑。根据马航行李记录,被告托运的行李箱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寄舱时的总重量为15公斤。然而,警方在古晋国际机场查获该箱子时,发现箱内仅有约10.3公斤的毒品和约900克的空箱,总重仅约11.2公斤。箱内并无其他物品,但两地重量差距约4公斤,调查官却未对此做出调查或解释,导致控方证据出现重大疑点。

因此,法官裁定辩方已成功制造合理疑点,控方未能证明被告确实知悉箱内藏有毒品,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当被告落网时,在车里等候被告的33岁女子也宣告落网,在警方调查工作结束后,她在此间推事庭承认拥有毒品,被判处罚款。

本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菲拉尼主控。

Last modified onMonday, 14 July 2025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