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9日讯)一名蔬菜园主承认售卖残留农药超标的芥兰菜,而被判处罚款5000令吉。
推事莎丽哈法蒂玛是在被告承认控状后,依据1985年食品条例第397(1)条文,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案情,卫生执法人员于2024年12月2日抽样取走一批芥兰菜送往实验室检验,结果显示该蔬菜含有0.198毫克\公斤的农药残留——苯菌灵,已超过1985年《食品条例》第41(3)(c)条文所允许的标准。
有关条文阐明,每公斤所含农药残留不得等于或超过0.01毫克。
案件主控官要求推事应给予被告适当惩罚,以儆效尤,提醒其他农场业者遵守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