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社媒结识少女发生性关系 进少年监狱至21岁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0日讯)一名19岁少年和社交媒体认识的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今日在此间法庭被判处入少年监狱,至于21岁。
地方法庭法官慕斯里也谕令少年在刑期届满后,必须接受为期两年的警方监视以及心理辅导。
法官是在面对刑事法典第第376(1)条文下,俯首认罪后,作出这项判决。就此项条文的惩罚位坐牢最高可判处20年、并可另加鞭笞。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2024年9月6日晚上10点,地点是马当的一个村庄。
案情显示,被告是在2022年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认识受害人,当天他是以送饼干为借口上门,他与受害者坐在屋前,并亲吻和拥抱她。
受害人的叔叔当时正在客厅看电视,便示意受害人进屋。
然而,他随后看到被告和受害人在屋后,并指示她对他进行口交。
接着,他脱光了自己和受害者的衣服,并指示她躺在地上,随后通过非自愿的性交。
之后,两人便各自回家。
第二天,受害人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告诉姐姐,她随后前往警局报案。
被告于2024年3天后的下午4时,在马当的住家遭登门的警员被捕。
调查显示,被告确实强奸了当时年仅18岁的原告,原告当时15岁。
医务人员的检查报告显示,原告阴道区域有撕裂伤。
马来西亚化学部门出具的化学报告证实,受害者体内存在被告的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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